住院就醫流程
住院應攜帶證件
住院病人健保IC卡。
住院病人及立同意書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30 天以上之新生兒或無身分證者請務必攜帶戶口名簿)。
如何辦理住院手續
門診住院手續 |
經由門診醫師建議住院病人: 經醫師評估建議住院接受治療,醫師開立『轉住院治療』申請單。 請持『轉住院治療』申請單、健保IC卡及身份証明文件至醫療大樓一樓住出院中心辦理住院手續。 註:非住出院中心服務時間,請至醫療大樓一樓辦理急診櫃檯住院手續。 |
---|---|
急診住院手續 |
經由急診醫師建議住院病人: 經醫師評估建議住院接受治療,醫師開立『轉住院治療』申請單。 請持『轉住院治療』申請單、健保IC卡及身份証明文件至急診櫃檯辦理住院手續。 填寫『住院同意書』後,服務人員將依您的床位需求,替您辦理住院手續。 |
住院相關注意事項
若您為『重大傷病』身份或『職業傷病』身份者,請於住院期間告知該層樓之經辦師,以便為您辦理免部分負擔手續。
當您入住病房後,若想更換病房,請向護理站提出申請,本院會依空床情形做適當安排。
您入院後如要暫時離開病房,請通知護士,以免影響治療。
欲外出離院者,請先徵得主治醫師同意,填寫請假單,向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六條:病人住院期間,依規定晚間不得外宿。
如請假逾期未歸超過4小時或未經請假即離 院外宿者,本院將視為自動出院。
住出院中心服務時間
住院手續辦理服務時間:
週一 ~ 週五: 08:30~21:00
週六 :08:30-17:00 週日 :08:30-12:30
出院手續辦理服務時間:
週一 ~週五:08:30~17:00 (12:00-13:00休息時間)
週六 :08:30~12:00
於各護理站直接辦理出院手續
其餘時間,請至醫療大樓一樓急診櫃檯或門診大樓二樓掛號繳費櫃檯辦理住出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