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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醫指南

各類證明書及收據申請、補發

診斷書申辦說明

一、第一次開立

 

門診病患:請掛號後至診間,由醫師確認後開立。

急診病患:就診當下,由急診護理站直接開立;若就診當下未開立,則需掛一般門診,由醫師確認後開立。

住院病患:直接於各護理站申請。

 

二、補開立

 

持相關證件至各櫃檯直接辦理即可。

收據申辦說明

就診當下,本院皆會提供正本收據乙份,請您妥善保存。

若您有申請副本之需求,請您持正本收據回院進行影印及用印作業即可。

若正本收據遺失,請持就醫者雙證件(代理需有委託書),至本院各繳費櫃檯申請補開立副本收據。

 

應備證件

申請人本人身分證(大人)、戶口名簿(小孩)或護照(外籍人士)。

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未能親自申請或領取診斷證明書者,均需填寫委託書。

受委託人申請或領取應出具:
(1)病人本人身分證正本。
(2)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
(3)病人(或法定代理人)出具之委託書。

未婚之未成年病患由法定代理人申請或領取應出具:
(1)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2)法定代理人與病人關係之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證件正本)。

往生者資料之申請:
(1)具繼承權者或直系血親者之身分證件正本。
(2)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
(3)病人除戶證明(戶籍謄本)。

 
類別 項目 費用 取件時間 申請人資格
中文證書 乙種診斷書 第一張200元
第二張起50元
當日 1.病患本人
2.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
健保重大傷病申請書 50元 當日 1.病患本人
2.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
公勞農保傷病證明 100元 當日 1.病患本人
2.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
公勞農保殘障證明 500元 當日 1.病患本人
2.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
身心殘障鑑定表 免費 一個半月左右,
由巿公所通知取件
1.病患本人
2.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2650元 當日 1.病患本人
2.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
健保義肢申請書 100元 當日 1.病患本人
2.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
就醫證明書 100元 當日 1.病患本人
2.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
大陸同胞來台申請診斷書 100元 當日 1.病患本人
2.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
出生證明書 第五張起50元 當日 1.父母
2.本人
死亡證明書 第四張起100元 當日 1.配偶
2.直系血親卑親屬
3.其他繼承權人
英文證書 門診診斷證書 300元 五日 1.病患本人
2.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
住院診斷證書 300元 三至五日,
以電話通知取件
1.父母
2.本人
出生證明書 200元 當日 1.病患本人
2.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
死亡證明書 第一張200元
第二張起50元
五日 1.配偶
2.直系血親卑親屬
3.其他繼承權人
體檢證書 300元 五日 1.病患本人
2.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
醫療收費證明 100元/天 當日 1.病患本人
2.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
保險證明 中文醫療收費證明 100元/天 當日 1.病患本人
2.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
保險查案申請 1000元 十四日 1.病患本人
2.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