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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醫指南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開立流程

限本院複診病人,且病人需親自到診,以利醫師評估。

向原主治醫師提出申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開立之需求。

由原主治醫師進行第一階段評估,若符合,將於於門診填寫「外籍看護工開立申請單」。

事後將由專員聯繫欲申請之病人或家屬,並協助預約掛號至第二位專科醫師門診,進行第二階段評估。

因應勞委會規定,失智症病人需有(1)智能鑑定報告(2)及至少一位神經內科或精神科醫師評估。

醫師評估符合,協助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及巴氏量表。

至掛號繳費櫃檯繳費。

本院將協助郵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至被看護人現居地之縣市政府。

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應備證件

請攜帶病人及此次申請家屬、雙方身分證正本(以便核對確認傳遞單上所有資料。

病人健保IC卡、2吋彩色照片一張(近三個月內)。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郵寄後流程及可利用資料

申請流程:醫院(約7天工作天,診斷書以雙掛號郵寄)->縣政府長照中心->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約15-20天工作天)

醫院於7天後郵寄至被看護人現居地之縣市政府,建議三週(不含例假日)後,您可利用下列管道查詢進度:
(1)桃園縣政府長照中心(03)337-9995
(2)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02)85902567
(3)勞動力發展署:https://www.wda.gov.tw/Default.aspx

外籍看護工到宅服務申辦流程

申請窗口: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申請條件:
(1)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2)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3)植物人

申辦流程:衛生局長期照護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長照中心專員到宅初評→函文醫院→醫師到宅

洽詢單位:聯新國際醫院社會工作科

洽詢電話:03-4941234轉8114~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