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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甲狀腺炎

        產後甲狀腺炎在孕婦的發行率約有5~10%,根據定義產婦的甲狀腺炎在生產後的第一年內發生。產後甲狀腺炎主要歸因於自體免疫系統異常造成。產後甲狀腺炎的臨床病程表現是多樣化的,部分的患者會出現甲狀腺機能亢進,而部分的患者會出現甲狀腺機能低下,也有患者是亢進與低下先後交替出現。

 

        臨床症狀,當患者機能亢進時會表現食慾大增,體重減輕,體溫升高,變得容易出汗怕熱,心悸,手抖,容易焦躁不安,情緒起伏大,失眠等症狀。當機能低下時則會表現食慾變差,體重增加,身體水腫,便祕,變得怕冷,容易疲倦,皮膚乾燥,掉髮量增加,心情容易低落等症狀。此外,無論亢進或低下,都可能伴隨甲狀腺腫大,造成頸部外觀腫大。

 

        大多數的患者經過短暫性的藥物治療,當甲狀腺功能逐步恢復正常後就可以停藥。但是,約有20~40%的婦女在接下來的3至10年會出現永久性甲狀腺功能低下,就需要長期補充甲狀腺素。因此,曾經有產後甲狀腺炎的婦女建議要長期追蹤甲狀腺功能。

 

        若女性在懷孕前已知有自體免疫甲狀腺病史(如:橋本氏甲狀腺炎),其產後甲狀腺炎的發生率將提高至30~50%。此外,若女性有甲狀腺以外的自體免疫疾病(如: 第一型糖尿病,紅斑性狼瘡),也會提高產後甲狀腺炎的發生率。婦女曾經發生過產後甲狀腺炎者,再次懷孕時,產後甲狀腺炎的再發生率將提高至70%。因此,建議以上高風險族群的女性懷孕時應接受甲狀腺功能的篩檢,以及生產後追蹤甲狀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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