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語言發展遲緩

前言: 發展遲緩就是零到六歲的嬰幼兒在認知、動作、語言、溝通、心 理、社會適應,及生活自理等方面,與絕大部分同年齡孩子比較,有 異常緩慢時則稱之。早期療育的定義就是對於有特殊需求之嬰幼兒提 供發展初篩、通報轉介、評估以及專業的醫療保健、特教、福利,以 及家庭支持等服務。 早期療育的對象有:1.高危險兒童 (低社經地位、貧窮、單親、 移民) 2.早產兒及其他生理狀況異常 3.發展遲緩兒童。 分類: 所有發展遲緩的類型中,語言發展遲緩是比例最高的,占了 5-10%。溝通問題(communication disorder)其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 1. 言語(speech)問題: 構音(Articulation disorders)、語言流暢度 (Fluencydisorder such as stuttering)、 嗓音(Voice disorder) 2. 語言(language)問題: 聽說讀寫任何一項有問題,主分類可以分為 兩大類 ◼ 發展性語言障礙 Developmental language impairment (DLI) :與 認知能力相關,通常同時會影響到語言及言語。發生原因常見的 有:智能障礙、腦性麻痺、自閉症、聽障及過動症。 ◼ 特定型語言障礙 Specific language impairment (SLI):病人除了 語言病沒有其他發展方面的問題(如智能、動作發展、聽力,等 等……),一般是和遺傳非常的相關,定義是要延遲語言發展里程 碑一年。 紅旗警訊: 語言發展遲緩高危險群 (1)到兩足歲時沒有任何語彙出現 (2)到三歲還沒有句子表達 (3)三歲以後仍含糊不清,難以理解 (4)語音發展比一般孩子慢一年以上(臭乳呆) (5)五歲以後句子仍有錯誤的現象 (6)越大越不說話 (7)視線接觸差,不看人不理人 (8)對人說話的聲音不感興趣 (9)有雞同鴨講的情形 (10)口腔的動作功能不佳。 結語: 對於語言發展遲緩的兒童,我們期望藉由早期療育能達到促進兒 童語言完全發揮,並且根據發展提供一般正常兒童之生活經驗,使其 將來容易融入正常社會。另外,防止因語言不良造成次發性併發症的 發生,減少成長過程中的社會情緒傷害也是很重要的。 參考文獻: 1. http://www.uptodate.com/contents/etiology-of-speech-and-language-disorders-in-children(Etiolo gy of speech and language disorders in children, UpToDate, May 2013) 2. Definitions of communication disorders and variations. Ad Hoc Committee on ServiceDelivery in the Schools. American Speech-Language-Hearing Association. ASHA Suppl1993; 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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