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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是智障嗎?
兒童的成長,包括發育和發展兩部分。發育是指身高和體重的增加;發展則是指所習得的能力。兒童的發展主要是以神經系統和肌肉骨骼系統為主,這些功能隨著孩子年齡的成長而愈驅成熟。表現在外成為運動功能、語言、溝通能力、認知學習、社會適應、人際互動和情緒反應。兒童因為各種不同的原因,讓他在發展上造成各種不同程度的落後,就稱為發展遲緩。若是以統計學的說法則是:當相同生理年齡的兒童百分之九十所能擁有的表現,而被測的孩子無法達成,則稱為遲緩;若是落後兩個標準差以上就算是發展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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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樣知道我的孩子發展是正常還是遲緩?
對於發產遲緩高風險個案如:出生體重過輕 (小於1500g) 、早產兒(小於28週出生) 、生產過程有併發症者,各醫學中心多會定期追蹤其發展並予評估,一有發現即進行轉介。對於一般的孩子各縣市衛生局大部分都有從出生四個月到六歲不同年齡層的發展里程檢核表。提供兒童於衛生所、基層醫療院所接受疫苗注射或在幼托園所進行篩檢(亦有公布於網站) 。常見的發展遲緩有:一歲半仍無法放手走路、走路墊腳或常跌倒、一歲半還不會自己用湯匙吃東西、兩歲還不會叫爸爸媽媽、無法表達自己的需要、三歲不會說句子、四歲仍不能立定跳、在團體中幾乎都自己一人玩、寫字常呈鏡像、讀書常常漏字跳行。如果父母或教養者對於寶貝的發展存有疑義可以就近請教小兒科醫師或是從事兒童發展評估治療的復健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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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聯合評估?
兒童發展可以再細分為:動作發展、語言發展、認知能力、人際互動、社會情緒。當孩子進入到發展評估門診,醫師會根據臨床觀察、對主要照顧者的描述和簡單的測試,對個案有初步的了解,如果問題單純而明顯 ,如:構音異常、板機指,那麼就可以直接安排治療。但是如果無法在一般門診完全了解所有狀況或是懷疑孩子的遲緩並非單一問題那麼就會安排聯合評估。所謂聯合評估是集合各方面的專家一同了解孩子的狀況,並給予適當的建議。成員包括:醫師(可能是復健科小兒科或心智科);職能治療師:負責評估精細動作(如手部動作、器具使用、感覺統合:如手眼協調、平衡反應);物理治療師:負責評估粗動作(如坐、站、爬、走、跳);語言治療師:負責評估口腔動作、口語表達和口語理解、社工師:負責了解家庭狀況、幫助連接政府協助或社會資源。在同時會有心理師幫忙或是請家長填寫一些資料藉以評估孩子的心智狀況(智力測驗、社會情緒)。這些項目的執行各家評估中心作法不一,有些採取個別執行;有些則是一次完成。聯合評估的報告除了讓家長可以對孩子的發展有全面性的了解,也提供不同專業的專家有更多的資訊,可以提供最適切的幫助。當孩子要連接其他資源(醫院、學校、機構或出養)時,接手的專業人員可以很快進入狀況,節省重複摸索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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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多的治療要做哪些?治療越多越好嗎?
治療遲緩兒就像做菜,並非每樣調味料都加才會美味。選擇必須的,甚至在不同的時間點作重點調整,才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孩子最重要的治療師就是主要照顧者,所有專業人員都只是一時的助力。即使天天上課,每天也只是區區30到60分鐘,只佔一天24小時不到百分之5 的時間。只靠復健、上課,回家就停擺,太多的課只會讓大人小孩都忙翻,甚至排擠其它需要資源的孩子。一般建議除非特殊狀況,同一種復健建議一周以一到兩次就好,但是家長必須針對治療師給的「家庭作業」回家再加強練習。至於什麼樣的孩子要搭配何種治療,必須適性而為,根據不同的狀況選擇適當的治療,最好還是由醫師做個別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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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緩證明是什麼?和殘障手冊有何不同?開立了之後會不會被註記?
兩者的差別在於遲緩的程度。在本文的前面有提到「當相同生理年齡的兒童百分之九十所能擁有的表現,而被測的孩子無法達成,則稱為遲緩;若是落後兩個標準差以上就算是發展障礙。」所以前者我們會開「發展遲緩」的診斷書;後者則建議開相關的殘障手冊。通常這兩者都是用來連接資源用的,譬如:申請縣市政府提供的療育補助、幼托園所的特殊教育津貼、巡迴輔導老師、優先進入公立托育機構、學齡兒童進入資源或特教班、醫療院所的費用減免。兩項證明都是1到2年的效期,期限到了是要再次評估,並非終生有效,更不會被貼上標記。當然我們最大的期望是在療育期可以經由這些證明,多少減少家長的負擔、連結上有效的資源。而在後面的評估發現孩子已經趕上進度不再需要這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