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培育中心任務
本院於 2011 年 9 月成立「教師培育中心」,專責規劃與推動師資培訓工作,並依年度目標與工作計畫成立專責小組,召開會議進行計畫研議與執行成效檢討。依據組織章程,中心職責包括:
.規劃教師培育方針與發展計畫
.執行全院性教師培育計畫
.評估師資培訓執
.持續檢討與精進培訓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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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教師培育中心通過醫策會「師資培育制度認證機構」認可,建構具系統性、層次性與完整性的師資培訓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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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制定並落實教師教學獎勵辦法,鼓勵教師積極投入教學活動;並於教師培育中心會議及全院教育委員會定期檢討與優化相關措施,確保教學品質持續提升。
教師培育中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