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公正性政策與承諾

病理檢驗科公正性宣言:

  1. 實驗室管理階層承諾達到公正性,對實驗室的活動公正性負責,不允許商業財務與其他壓力危害到公正性。
  2. 實驗室工作人員簽署「實驗室相關業務公正/保密/智慧財產權權益協定書」,承諾絕對獨立、公正判斷的權責,不受任何外來壓力而影響檢驗品質及結果,若有外來壓力,一律向上呈報。
  3. 若一個公正性威脅已被鑑別,實驗室全體盡力消除威脅或降低威脅,以至於不危及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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